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吕畅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3-04-06 15:00:3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吕畅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浦银发〔2023〕72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核准吕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吕畅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河北银保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河北银保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